2.城乡就业
2014年,在经济下行、企业困难的新形势下,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宏观调控,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促进了城乡就业。
帮扶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2014年5月16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帮扶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对帮扶困难企业渡过经济下行压力的难关,鼓励企业不裁员、不降低一线职工收入,提出了实施“五缓三补两协商一报备”的重大政策举措。“五缓”,即:经认定的困难企业,可以缓缴2014年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计征滞纳金。“三补”,即: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对困难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培训补贴。“两协商”,即:推动各类企业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国有和国有控股困难企业重点围绕工资按时支付以及稳岗增效措施等内容开展集体协商,做到不裁员,不降低一线职工收入;其他困难企业通过开展集体协商,采取灵活用工、弹性工时、弹性工资、组织培训等措施稳定就业岗位;困难企业通过与职工个人协商一致,在继续保留劳动关系的情况下,职工可以在约定的时期内到其他缺工领域劳动,约定期满劳动者返回原企业工作,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一报备”,即:企业一次性裁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要向人社行政部门报备。通过落实和实施这些政策措施,全年全省共有297户困难企业缓缴五项社会保险费62.8亿元,为154户困难企业支付稳岗培训补贴6.25亿元,覆盖职工38万人。与此同时,全省多数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与企业员工共渡难关。全年全省没有出现大规模的裁员和降薪现象,保持了就业岗位的基本稳定。
大力支持大学生创业就业。一是出台实施《关于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的意见》。该《意见》于2014年5月16日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对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提出了实施“七补一贷”的重大政策措施。“七补”,即:财政补助、社会保险补贴、创业实训补贴、场地租金补贴、创业就业补贴、星火项目资金扶持、创业园区建设补助。“一贷”,即: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最高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合伙创业的可将贷款额度提高到每人15万元,成功创业并带动5人以上就业的可以申请到最高50万元的贷款再扶持。通过实施这些新的扶持政策,全年全省创立大学生创业实训基地、创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248个,为9402个创业主体支付创业实训补贴、场租补贴、创业园区建设补助等七项创业补贴资金1210万元,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1亿元,至少提供就业岗位15万个以上。全年全省5373名大学生实现成功创业,占应届毕业生的3%。二是出台实施《关于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意见》。该《意见》于2014年5月16日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对全省各级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提出具体措施。其中,政府购买的范围为乡(镇)、社区的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领域,承接主体为具有公益性、非营利性的服务类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承担。每个乡镇、社区开发1个公共管理岗位、1个社会服务岗位、每个岗位财政补助2.5万元。通过落实和实施这一政策措施,全年全省为11个市的乡镇(街道)、社区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6992名。这使新毕业大学生有了到基层锻炼创业的机会,又缓解了当期就业压力,还为基层提供了人才支持。此外,全省各级政府还积极开发各类大学生见习岗位,新开发就业见习岗位3万个。2014年,全省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1.5%。其中政府提供的各类岗位接近5万个,占毕业生总量的1/4。
积极扶持小微企业增加劳动岗位和帮扶困难人员就业。一是扶持小微企业增加劳动岗位。2014年5月16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小微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的意见》,对鼓励小微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提出了实施“六补一缓”的重大政策举措。“六补”,即对吸纳就业的小微企业提供就业补助、就业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财政贴息支持、职业培训补贴、就业见习补贴。“一缓”,即吸纳劳动者就业的小微企业可以缓交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项社会保险费。全年全省共有2831户小微企业享受各项政府补贴。2014年,全省各方面创业主体新创办小微企业5.4万户,新增个体工商户13.7万户,同比增长123%。全省70%的新增就业岗位来自中小微企业,成为城镇新增就业的主渠道。二是帮扶困难人员就业。全省各级政府对零就业家庭人员、“4050”人员、生活困难的长期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积极提供针对性的重点就业援助服务,通过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政策扶持、购买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帮助4.4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启动和大力实施职业培训全覆盖计划。根据职业培训全覆盖计划,到2020年,要力争使全省城乡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劳动者都能得到一次相应的职业培训,培训合格率力争达到90%以上,培训后的就业率达到80%以上,基本消除无技能从业现象;使企业新录用人员都要接受相应的岗前培训,在岗职工每年接受技能提升培训的比例达到20%以上,培训合格率力争达到90%以上。使每个有培训愿望和处于创业初期的创业者都有机会参加创业培训,培训合格率力争达到80%以上,创业成功率达到50%以上。2014年,全省各级各方面大力开展面向全体劳动者的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取得新进展。全年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两后生”进行了针对性的职业培训,实行了实名制管理,累计培训69.3万人次,有力促进了城乡就业。其中,面对农村贫困劳动力实施的“千村万人”就业培训行动计划,采取“满足需求、资金到县、就业到账”的管理办法,每培训就业一名男性贫困劳动力补助1000元,每培训就业一名女性贫困劳动力补助1200元,取得显著成效。全省4.6万名农村贫困劳动力通过培训实现稳定就业,月均务工收入达到2000元。
2014年,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为51.4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37.7万人。城镇新增就业岗位51.4万个,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城镇登记失业率3.4%,低于4.2%的控制目标,就业局势基本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