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的哲学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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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育在人与社会矛盾关系中的中介地位

人不仅具有可教育性,而且有对教育的需求,这是因为人是“合群的动物”,作为个体的人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生存。个体获得生存能力需要教育,要成为一个社会认可的人,更需要教育。根据人的主体性划分,人的存在首先是人的类存在,其次是人的社会存在,最后是人的个体存在。

社会是一个大系统,是由多个子系统构成的,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多个子系统相互作用,共同推进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其中,教育作为一个重要的子系统,对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等子系统都产生作用与影响:教育一方面受到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经济发展水平、文化和人口等的影响和制约,另一方面教育也反作用于社会发展。

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之间既存在着双向互动的供需关系,也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关系。这种矛盾关系主要体现在:人在认识世界、改造社会的过程中,与社会的发展和要求存在一定的差异,而正是这些差异形成了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说,人们在认识社会的同时,社会也一直在发生变化,产生新的问题;同样,人们改造社会的同时,又会因为社会的发展,产生新的问题,面临新的状况。所以说社会一直在发展,而人们也一直面临新的社会问题,也会因此一直对自己提出新的要求,不断提高自我,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如此说来,人的发展与社会的发展便是在这种相互矛盾中互相发展起来的。

在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的矛盾运动中,我们需要不断提高自我发展水平,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所以说,人在社会活动中,在社会的认识过程中,在社会活动的适应中,在社会活动的改造过程中,矛盾是不断出现的,但人凭借自身的力量可以解决这些矛盾,也正是矛盾解决的过程反过来推动着人自身的不断发展。

而这一矛盾的产生又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析。就发展方向来说,人的发展方向并不是自由自在、漫无目的的,而是受社会发展方向规定的。但是人并不是心甘情愿地接受这种制约和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人总是试图超脱社会发展方向的制约。这样一来,人的发展方向和社会的发展方向又出现一定的矛盾。这种矛盾具体体现在一定的政治方向的矛盾上,当然还表现在诸如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冲突等领域。

就发展水平来说,人的发展水平建立在社会发展水平基础之上,又受着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同样,人不会心甘情愿地受制于社会的制约。在一定程度上,人的发展水平又总是试图超越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在这样的情况下,人的发展水平和社会的发展水平也会出现矛盾。除此之外,人的发展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又会出现比社会发展水平及其要求落后的情况,这也造成了矛盾。

就发展结构来说,人的发展水平和社会的发展水平之间的矛盾具体表现在人才的群体结构和社会的结构性需求之间的矛盾。人才的群体结构受社会结构的制约,并趋向于满足社会人才结构对它的需求。不管在什么时期,人才的群体结构与社会的结构性需求之间总是存在着一定的矛盾。

就发展的需要和可能来说,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的矛盾。与社会发展不同的是,人的发展存在着某种需要,并且有着无限可能。有的时候,社会为人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条件,但是,人的发展却没有与此相关的某种需要。

就发展规律来说,人的发展虽然有其自身的规律,但是这种规律并不是不受任何约束的。社会客观条件既有可能促进人的发展,也有可能阻碍人的发展。这是因为社会的客观条件如果有利于人的身心发展规律的实现,那么就有利于促进人的发展,否则便会破坏人的身心发展规律,不利于人的发展。

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的矛盾是非常复杂的,但就其性质来说,有对抗性的矛盾和非对抗性的矛盾两种情况。非对抗性矛盾主要是指因个人需要与社会需要的不完全一致而造成的。虽然说社会一方面促进了人的个性发展,但是同时又对人的发展作出一定的限定,要求人的发展符合社会的需要,避免出现阻碍社会发展的人格个性的形成。在这个过程中,如何把握好分寸,促进人的更好发展是非常重要的。

对抗性的矛盾主要是由于个人的利益、需要与社会的利益、需要存在根本性对立而造成的。这种矛盾的产生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社会阶级的对抗等都存在很大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社会与个人形成对立的关系,并破坏人的潜能的发展。个人的发展与社会的发展处于对立时,会出现三种情况:社会的发展建立在牺牲部分人的发展基础上的,例如在资本主义初期,大工业的出现也是依靠广大工人的畸形发展换来的;第二种情况就是通过牺牲一部分人的发展而换取另外一部分人的发展,如少数人得到发展的垄断权,那么大部分人就会失去了发展的基础;第三种情况是,人的活动以损害和否定主体的发展为代价,如在异化劳动中,物化劳动不是对活动主体的确证,而是否定。就上述三种情况来说,实际上它也是符合一定的历史发展规律的,是黑格尔意义上的“存在即合理”。资本主义时期,社会生产方式虽然对人的发展有一定的否定,但是它是社会总的发展进程中必然的环节,它仍然包含着对人的发展的肯定因素。

人的发展与社会的发展的矛盾如何来解决呢?如何让矛盾的双方相互转化、相互促进呢?这种矛盾的解决离不开教育。教育,可以转化社会的要求,通过合适的方式更好地培养社会需要的人才,从而调和人的发展与社会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实现两者的相互转化和相互促进。教育一方面为社会造就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人才,同时也根据社会发展的要求促进人的社会化。

正是由于教育的中介转化地位,教育既需要遵循人的发展规律,也必须适应社会的发展规律和教育自身的发展规律。只有遵循规律,才能更好地处理教育与人的发展关系、教育与社会的发展关系、社会与人之间的关系。

教育要解决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实现这两个发展的要求,就需要实现两个转化:一是把教育所面临的外在性的人的发展水平与社会发展要求之间的矛盾转化为教育的内在矛盾,即教育要求与受教育者发展水平之间的矛盾;二是把对受教育者来说属于外在性的教育要求与受教育者发展水平之间的矛盾转化为受教育者自身发展的内在矛盾,即受教育者自身的发展要求与他现有发展水平之间的矛盾。注48教育只有实现这两个转化,才能更好地在人的发展水平与社会发展水平之间的矛盾中发挥作用。教育的特殊功能就是把社会要求转化为受教育者的素质,使受教育者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教育对社会的影响是间接的,是通过教育所培养的人来实现的。如果否定了教育对人的作用,那么也就否定了教育的社会作用。教育的质的规定性就是培养人,我们只有首先明确了这一特性,才能进一步讨论教育的其它特性;也只有认清这一点,我们才能办好教育,办好学校,更好地履行教育的社会作用。

总之,教育的中介转化作用的主要目的就是培养人,通过对人的培养来促进社会的发展,或者说把社会发展的要求转化为人的素质,使得社会历史发展的主体真正地成为人。立足于培养人来解决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是教育的根本主题和永恒课题,也是教育的发生和发展的根本依据。注49